【精选】写物作文集锦九篇
在平日的学习、工作和生活里,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,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。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,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写物作文9篇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我有一个可爱、漂亮的套娃,它是我和爸爸、妈妈一起去一个古镇玩的时候买的。
套娃是俄罗斯的工艺品。它有一个美丽的传说:在千年前,一个小男孩儿在放羊是时候,与心爱的妹妹走失了,他非常想念妹妹,就刻了一个木头娃娃,来代表妹妹。于是,他就把木头娃娃每天带着身上。过了一年,男孩儿想妹妹应该长大一些了,于是他又刻了一个比前一个还要大的木头娃娃。就这样,一直过了几十年,小男孩儿长成了一个小伙子,身边一直带着自己刻的木头娃娃,他把这些一个比一个大的娃娃一个套着一个,思念妹妹的时候一个一个打开来看。所以,套娃又称吉祥娃娃。
我的套娃外形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农家女孩。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老是望着前方,从来没有看过其他地方;一张樱桃似的小嘴,总是开心的笑着。它头上戴着蓝色的纱巾,穿着一条土色的裙子,还带着一条围巾,好看极了!
套娃象征着快乐、幸福。一个普普通通而漂亮的套娃,却带给了我无穷的乐趣,我永远爱我的套娃!
我的邻居有一只有可爱的母狗。
它叫曼丝,英文名叫MenSi。它那一双水灵灵的眼睛里又一双圆溜溜的眼球在不停地转动着。四肢强壮有力的腿不停地奔跑着。一双灵敏的耳朵竖起来。一身轻快的毛在风中飘着。一条又粗又短的尾巴。长长的嘴里有锋利的尖牙。可爱极了!
曼丝是一只多情的母狗。一天放学,我来到小区就看见曼丝和一只英俊的公狗在头对头地交换对方;当天晚,我到小姑家玩,看见曼丝在和另一只腊肠狗玩。我见了,摇摇头说:“多情的狗啊!”
曼丝还是个挑食王。中午,我在给曼丝喂食。我拿了一块猪肉放到曼丝嘴边,可曼丝却嗅了嗅,把头扭到了一边。我把一锅骨头放在曼丝鼻子前,曼丝用尾巴甩开了。我火冒三丈,心想:哼,你真挑食,看我怎么想办法。我来到厨房,拿了一盘切碎了的牛肉、一盘猪耳朵和脆骨汤来到曼丝前,曼丝见了,在每盘食物前嗅了嗅,最后狼吞虎咽地把脆骨汤吃光了。
曼丝虽然是只母狗,但它看门的本领还是很厉害的。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,有一个小偷鬼鬼祟祟的来到我家门前,用一根细细的铁丝撬起门来。一不小心,踩到曼丝的尾巴,曼丝立刻大叫起来,小偷慌忙的逃逃到大门。曼丝一下子追到小偷前面,正当小偷无计可施的时候,发现了一根棍子,就朝曼丝打去。曼丝哪会让一根棍子吓倒啊。曼丝来一个地鼠钻洞钻到了小偷脚下,朝小偷的屁股狠狠地一咬。“啊——。”小偷大叫一声,便让小区里的所有人都惊醒了。曼丝的主人抓住小偷的胳膊抓在一起,用一条绳子绑了起来。这时,小偷趁主人不注意的时候,想跑,却被警察抓住了。原来,刚才曼丝跑到保安房里,硬把保安推到现场了。当主人明白的时候,就大大的把曼丝夸了一方,并奖给曼丝许多好吃的东西。
看,这就是曼丝,曼丝厉害吧!
尚处浮躁的成长,在成熟后转身回望,又重拾当年的“失望牢笼”,微笑是最起码的假装,像谎言一样,眼泪也只是隐蔽;坚强是最起码的伪装,像调弄一样,士气也只是埋藏;失望是最起码的迷茫,像未来一样,希望也只是幻想……
“人生若只如初见,何事秋风悲画扇。等闲变却故人心,却道故人心易变”,人生就像电话,不是你先挂,就是我先挂,而挂不挂却是希望,可不会希望,就不会失望,失望是牢铐我的枷锁,失望太多就可能不会再有目标,可对于我——一个与常人不同的人,来说,一次次的失望,一次次的打击却是我迎难而上,继续拼搏的动力。
我也曾哭过,而哭,并不是因为脆弱,受不了打击,而是因为坚强太久,承的打击太多,可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因为我不能活出理想中的自我所致。
时光对我来说,并非遗忘,而是愈久愈弥新,当然,给我的动力也越深,受得了打击,才赢得起胜利……这也让我看清了很多人,可那又怎样,看清了很多人,却又不能随意拆穿;讨厌着很多人,却又不能轻易翻脸,不过,这才是成长,有时候,成长就是要比自己变得逆来顺受,宠辱不惊。
成长,说起来简单,回过头来看看,才发现他花费了我不朽的青春年华。成长就是这样,经历多了累,经历少了不成熟。而不走入逆境,不将希望变成失望,就没有自己的回忆,我们总在扮演着不同的角色,我们总想在对的时间去做对的事,但是结果不是无力再争,就是失望好深。
如果像花儿一样该多好,无论身在何处,不管周围环境怎样,都依然绽放着自己的美丽,可我知道,这注定无法实现,习惯了坚强,习惯了孤独,习惯了不习惯的习惯,难道这不是我的成长吗?对于成长你,还有什么撑不住……况且只有回不去的过去,哪有改不了的未来。
当你发现很多事情跟你预想的不一样,甚至根本只是预想,却也没有很失望,而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成长。
森林里有一只美丽的白天鹅,它美丽可爱,雪白的羽毛像毛衣似的,小伙伴们羡慕极了,大家都希望自己也能变得那么美丽。
可是有一天,白天鹅在清凉的湖水中玩耍,突然,从森林里走出了了一只孔雀对白天鹅说:“我比你漂亮多了,像我这么美丽都没人夸我,你一下子就做到了。”怎么可能啊!白天鹅对孔雀说:“怎么不可能,那是因为你从来都不理解别人和同情别人过,并且还要伤害别人,还要骂别人,就算再冷酷无情的小动物都不会这样做。”
而我呢!那是因为我善良,同情大家,而不是要伤害大家,就算我伤害了别人,也会说声:“对不起。”
所以大家宁愿夸我漂亮也不会夸你的,并不是每个小动物都漂亮,大家才会夸奖的,而是要做一个善良和同情别人理解大家的动物。
如果你现在把你的缺点改正过来,还来得及,不要等到大家都不想靠近你的时候再改正过来,那真的就晚了。
寒冬腊月刺骨严寒,在地这样寒冷的季节里,我欣赏到了最美的花—梅花。
昨夜下了一夜大雪早晨起来直接外面白茫茫一片,分不清天空与大地了忘了记进站这样一个雪的世界里,一切好像都冻结了,我独自一人走出了家门,来到野外看雪,我慢慢的走着越走越远,只留下一串脚印。此时天地之间好像只有我,我以天地共存,天地以我的存在而感到自豪,突然一个美丽的景色印我的眼帘,在不远处有一株梅树,,花开的甚是繁茂,一朵朵洁白的梅花,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格外洁白,我感到很是震撼,梅花,他虽然没有鲜艳亮丽的颜色但是,不像春天的花,那样争研斗艳,默默无闻的开展深山,在寒冷的季节里,没有外物打扰,不招蜂引蝶,独自享受这大自然所赋予的安静闲适。
置身这里觉得自己是渺小的,这珠梅花是多么的伟大,她不慕名利默默无闻,是我学习的榜样,和驻足在这没方向,望着这宿的梅花在阳光下更显得洁白,坚贞,我久久不想离开,梅花你太美了!
我心中最美的花,你默默无闻,凌寒独自开的精神,永远值得我们学习!
我家墙边有一棵葫芦树,树上结了好多小葫芦,每天我都幻想着拥有一只葫芦,可是仍没实现。
一年过去了,许许多多的葫芦掉落了,可最起眼的是那个的葫芦,多少个春秋过去了,可它仍没有动摇,几场大风过去了,它还是坚定的住在树枝头间。终于有一天,老天爷似乎在它作对,吹了一个罕见的大风,这风可真大哇!在房子里关上门都能听见“呼呼”声。这风可真强哇!吹得树都对他“低头弯腰”。这风真是没完没了,吹了整整一下午。
终于,大风过后,我再次来到院子里探望那个的葫芦,本以为它被大风吹落了,谁知他只是滑了下来,依然紧紧的抓住树枝,我不禁被它那坚定不移的品质感动了,不用自主的想着:他会不会永远挂在枝头呢?可转念有一想,人,必定会死的,葫芦不一样活到了尽头就落了么?我有点不信葫芦的坚定,就每天都来院子里看看葫芦。
可是,看来看去转眼又看了半年,那葫芦还是丝毫不动的'挂在那儿,我有点泄气了,就在顿时我明白了一个道理——只要有精神,有信念,坚定不移的去干某些事,就一定会成功的!
我家有一只黑色的小狗我叫它嘿嘿,嘿嘿可讨人喜欢拉!乌黑的皮毛油光发亮,摸上去滑滑的真舒肤,它总是喜欢蹲在大门口,老远的一看见主人就飞快的跑到门前摆着尾巴欢迎主人回家。
一双明亮的小眼睛黑溜溜的乱转,看上去又聪明又可爱。那一对小耳朵竖得直直的,他的耳朵可灵了,好想时时都能听到很远的声音。尤其是晚上,他的耳朵最灵了,如果有陌生人进院了,它的小嘴吧汪汪汪的叫个不停。露出两排白白的牙齿看起来可凶了!
这就是我家的小狗!
我想把这对几千年来的冤家放在一起说,不仅仅因为它们是与生俱来的冤家,那些遍布乡村街道他们的影子才是我要说的。
我喜欢猫讨厌狗,可能很多人恰恰与我相反,也有很多人不喜欢它们任何一个。不知是不是因为天敌的原因,很少有人同时喜欢它们两个,纵使同处一屋也大都因为男女大小主人喜好不同。
在我小时候猫和狗并不是家家都有,也并不会像现在一样满大街的野狗野猫。他们的稀少,促使了我们共同的天敌——老鼠的壮大。(我们就姑且把狗的好心肠看做对天敌的表现。)
上小学的时候,母亲从邻居家给我买了一只小猫,我们两条街上就那一家有猫,而且经常被借。我清楚记得那只猫的价钱,十八元。这对那时候的我可以说是一笔巨款。买来了这珍贵的猫,我和姐姐小心伺候着。
小猫第一次抓老鼠时,很容易就在粮仓附近抓住了一只老鼠。可它就是不吃,或者它不知道怎么吃,它只是用爪子何嘴逗弄着自己的猎物。我在干着急中看着它玩死那只老鼠,后来我离开了,老鼠也不见了。
我的小猫在第一次捕鼠后,没有辜负它的天赋,成为了一个优秀的捕鼠猎手。村子里借猫的人开始踏我们家门槛,我也很乐意带着小猫去捉老鼠。是的,除了夜晚,其他时候只要我在家,必定跟着借猫人一起去别人家,看我的小猫如何威武。
一次,当我带着抓住老鼠的小猫耀武扬威的走在街道上时,一只狗出现了,踏扑上前来,冲着我的小猫大叫。小猫全身毛发乍起,喊着老鼠的嘴里发出可怕的声音。后来,在狗扑过来以后,小猫扔下老鼠跑回家去。
当我把狗嘴里咬过的老鼠提回家时,小猫正在院里的台阶上卧着。我把老鼠放在猫的跟前,猫闻了闻,然后走来,我又拿过去,又走来。如此反复,那只可怜的老鼠落了个暴尸荒野的下场。
对于狗,我是害怕的,因为害怕而来的讨厌。我曾被狗挣脱铁链咬伤,也被狼狗追逐摔倒且压在地上。长辈们教给我很多驱狗的方法,而我只喜欢其中一种。
对付狗,最终目的是让它怕你,不敢伤害你。大声呵斥是人经常用到的,也可以用过呵斥给自己壮胆,或者引起主人或者周围人的注意。最好的方法是手里拿根棍,这对小孩来说还好,对成年人来说,就有点滑稽了。
我最常用的是外公教给我的,当恶狗扑向你时,你突然蹲下,捡一根石块或是棍子,狗一看就会跑。这个办法百试不爽,当然最好不要把手里的东西扔过去,说不定激怒哪只恶犬被伤就得不偿失。我们只是保护自己,不一定要伤害别人。
可惜这些方法如今都用处不大了。大街上到处的流浪狗流浪猫,已经让它们少了那份珍贵和骄傲了。可能是所谓的物以稀为贵,它们因为数量的增多而被人遗忘或者抛弃,它们的天敌却关进笼子成了人类的宠物。
再次走在家乡的街道,如今的我不喜欢猫也不畏惧狗。它们太多了,多的送人都没人要,多的只能去野地里流浪。这怪它们吗?它们被选择显得珍贵,又因为选择流浪街头。我不得不去想我。
像我一样的人又太多太多,比我好的人更多,我不知道有什么样的理由,来证明自己的珍贵。越来越多,我们可能想过,如果世界要选择的话,我是是有多不珍贵,就像那些猫和狗一样。
在我家的台灯旁边,放着一对小小的艺术品——马,别看它小,它可是很珍贵的。
我每天做完作业,总要凑到马前,仔细地观赏一番。它很小巧,一共只有11厘米长,但它的做工很细致。马可威武了!右边的马低着头,好象在地上找东西吃。马的头颈上长着一条整齐的白色马鬃,挺神气。强壮的身体上架着漂亮的马鞍。马身后的那条短短的白色的马尾,仿佛在不时地晃动着。四条强健有力的腿,支撑着壮实的身体,一只前蹄高高地抬着,似乎在等待着主人再次骑着它奔驰在草原上。左边的那匹马,样子和右边的差不多,只是头高高地仰着,好像它站在战场上轻蔑地望着被打败的敌人。
这对马可漂亮了!它可以用来观赏,也可以用来放一些铅笔、橡皮等小型文具,用途很大呢!右边的那一匹马,全身披着纯白色的毛,马毛被人刷得亮亮的,在太阳底下闪烁着美丽的光彩。马的主人不仅给马安上了漂亮的马鞍,还给马儿穿上了漂亮的衣服。左边的那一匹,全身都是棕黄色的,那双黑珍珠般的眼睛,正在骄傲地望着你。它的脖子上挂一串小巧玲珑的铃铛,使我不由得想到了马在草原上奔驰时,铃铛所发出的清脆悦耳的声音。
啊!我真喜欢我的这对陶瓷小马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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